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於2026年6月出版的《中藥商通訊》,就毒性中藥材的經營資格、處方配發、紀錄保存及標籤管理提出明確要求。這些要求亦提醒業界:合規需要貫穿日常經營,落實到每一個流通環節。

清晰掌握規管要求
按通訊所述,中藥材零售商須持有獲准經營附表1中藥材、且相關發牌條件未有限制的牌照,方可在牌照指明處所管有及配發相關藥材。此類藥材必須按註冊中醫師處方配發,不得直接零售。每次配發亦須盡快記錄藥材名稱及份量、處方醫師、獲配發者及監管負責人等規定資料,由監管負責人簽署,並在零售處所保存不少於兩年。貯存容器或包裝則須在顯眼位置清楚標示藥材名稱,不得模糊或經塗改。
嚴格落實制度,重視每個細節
PACE將以已取得的香港中藥材批發及零售資質為基礎,在獲准業務範圍內,嚴格遵守適用法例、發牌條件及執業指引,落實相關行業標準與內部制度。涉及附表1中藥材的配發業務,將按適用要求做好處方核對、紀錄簽署與保存,以及標籤管理,讓操作有據可循、責任清晰可查。
嚴選供應伙伴,推動合規產品進入市場
PACE亦將嚴格篩選供應商資質,核對產品來源及相關品質文件,並發揮跨境採購、進出口協調、倉儲及配送的專業優勢,加強各環節的資料核查與交接管理,致力於將來源清晰、品質可靠、符合適用規定的中藥材帶到市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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